河北对水泥玻璃等行业采取治理措施
2013-12-09 14:18  来源:未知 作者: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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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再出重拳。据河北省政府透露,河北省将开展对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大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河北省开展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大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抓住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命门。把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这4个用煤大户的污染问题抓好了,不仅能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还能达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目的。根据部署,河北省要力争在2014年基本完成四大行业所有企业的重点治污减排工程;到2015年6月底,四大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要全部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7.95万吨、31.69万吨和0.72万吨。

  据了解,此次四大行业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不仅把任务落实到各地政府,更落实到每家企业的每一台设备上。

  此次行动将全部关停钢铁行业90平方米以下的烧结机,全部拆除90平方米以上烧结机的脱硫烟气旁路,完成52台烧结机脱硫工程。所有搬迁、新建、改(扩)建的钢铁企业都要同步完成治污设施建设,新建烧结机脱硫设施一律不设旁路。

  对全省还没有完成治污改造的62台2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脱硝工程建设和烟气旁路拆除。

  玻璃行业则要完成94条玻璃生产线的煤改气、脱硝、脱硫工程建设,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5%,综合脱硝效率要达到70%。

  此外,河北省将完成剩余43条水泥生产线的脱硝工程建设,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治理行动将遵循“早动工早见效,提前完成有奖励”的原则,实行阶梯财政奖励制度。对列入攻坚行动方案的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按2014年6月底、2014年12月底和2015年6月底3个完成时段,依进度快慢分不同标准进行奖励。

  例如,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将按工程基建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2014年6月底前完成的,按15%补贴;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的,按10%补贴;2015年6月底前完成的,按5%补贴。

  钢铁企业在2014年6月底前拆除烧结机烟气旁路的,每台补贴资金40万元;在2014年12月底前拆除烧结机烟气旁路的,每台补贴资金25万元。94台90平方米以下钢铁烧结机,在2014年6月底前关停的,每台奖励资金50万元;在2014年12月底前关停的,每台奖励资金20万元。

  从明年开始,省级征收的电厂排污费将返还电厂所在地政府,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明年1月1日起,河北省还将执行差别电价和执行惩罚性电价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各设区市,且差别电价收入将由各设区市直接收取,用于节能减排。

  河北省还将对四大行业的所有企业安装污染物IC卡总量监控管理系统,实行“一卡双控”智能化监管,把获得排污许可的企业允许排放量存入IC卡,余额不足时,企业可依规实行排污权交易、租赁或缴纳超标排污费,否则将面临禁排等强制性措施。

  “双控”即控制企业排污总量和排污浓度。按照计划,2014年底前,河北省将全部完成四大行业186台钢铁烧结机、8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52台电力燃煤机组、94条玻璃生产线IC卡总量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投运率、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

  据介绍,安装IC卡总量监控设备的费用完全由政府补贴,河北省为此共支出2.91亿元。

  同时,河北省将尽快启动四大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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