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 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沂不啻微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0吨废旧锂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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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临沂不啻微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0吨废旧锂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临沂经济开发区梅开路与联邦路交汇处西南原福特尔轮胎院内,拟以租赁循环经济园东北角厂房7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场所、废旧锂电池存放安全车间和废旧锂电池回收再利用生产线4条。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废旧锂电池材料10000吨,废旧3C锂电池粉、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粉、废旧三元锂电池粉、废电芯粉等合计8307.7吨,项目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外排。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临沂不啻微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沂沂河新区梅开路与联邦路交汇处西南原福特尔轮胎院内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8253251234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勤达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866810426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网址为:https://pan.baidu.com/s/1nD4-por4XYa_o-RA29-Q0w, 提取码:6pnu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首次公示时间后,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出自己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及时关注今后公布的详细内容。
2.1.2征求意见时限
自本次信息公开日期,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临沂不啻微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