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莱城质监局:为谁撑起“保护伞”?
2013-04-23 13:15  来源:未知 作者:m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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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市场信息报

本报讯(冯秀斌 刘凯)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多家食品企业无证生产,当地质监局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接到投诉本报记者随即展开了深入调查,此间曾遭问题企业山东莱芜泰顺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泰顺斋)负责人电话威胁,莱芜市莱城区质监局则对记者的书面采访敷衍了事。

  百年老店“泰顺斋”多年违规产销酱油醋

  根据投诉内容记者首先对莱芜知名老字号企业“泰顺斋”进行了调查。登陆该企业官网www.taishunzhai.com.记者发现“泰顺斋”颇有历史积淀。现厂址为莱芜百年南肠发源地。企业前身是原国营口镇南肠百年老店,国企改制后2007年初成立“泰顺斋”公司并注册“齐鲁泰顺斋”,“西街顺香”商标。官网产品分类一栏主要是南肠系列,传统肉食系列,腌酱菜系列,调味品系列(酱油,食醋)。4月12日下午记者考察市场为由拨打泰顺斋官网上的客服电话0634---6556888询问泰顺斋是否生产销售酱油醋,接听电话的女客服人员回答称一直在生产,泰顺斋口镇总部直营店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的所有直营店有售。另外该客服还把企业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房公平的手机号码告诉记者,产品详细情况可以咨询他。记者拨通房公平的手机,通话中房公平确认泰顺斋生产酱油,食醋的事实。记者提出想要在山东济南代理他们的酱油,食醋。房公平很谨慎的回绝到:他们的产品多数用来制作香肠,酱菜。少部分外卖。记者追问卖到哪里,该负责人闪烁其词支支吾吾谢绝了记者的代理请求,似乎是在隐瞒什么。他的狐疑举动,让记者加快了调查步伐。于是在这天下午再次拨打客服电话,客服明确告诉记者“泰顺斋”生产香肠,酱菜需要大量的酱油,食醋。出于生产便利的上的考虑,他们自己生产这些调味品,除部分自用外剩下的都对外销售。记者问,使用何种包装?客服称都是塑料瓶装。此外她还把莱芜各直营店的具体地址,电话号码一并告诉了记者。

  4月14日记者赶到莱芜。按照“泰顺斋”客服告知的地址,记者先走进莱城区长勺北路的一家“泰顺斋”直营店。记者向店内的两名中年店员详细咨询了酱油,食醋的相关情况。其中一位店员从门后拎出两个装着红褐色液体白桶(没有任何产品标示)透露到:“这就是“泰顺斋”生产的酱油醋。因为我们是老企业生产工艺好,质量要求严,“泰顺斋”的香肠,酱菜,酱油,食醋很受消费者欢迎。”另一名店员则显得更为热心,她告诉记者:“这两鼓子(莱芜地方话,指上述白桶)都是五近沉的。这是酱油一鼓子18元,3块6一斤。这是醋10块钱一鼓子。跟你说实话,酱油醋利润很薄销量又不大你要代理的话卖的钱还不够运费。我觉得你最好进我们的酱菜和香肠。这个利润大。”为保存证据,记者花了28元买了一桶酱油和一桶醋。在记者准备离开此地的时候,店员提醒记者他们的酱油醋品质如何好口镇老百姓多数都吃他们的酱油醋。并且主动把销售经理房公平的手机号码告诉记者。

  紧接着记者进入鹏泉路上的一家泰顺斋直营店。发现此店同样也在经销涉嫌无证生产的酱油醋。

  当记者离开莱芜市区,走进泰顺斋总部所在地口镇的时候。立时感受到了百年老店的强大气场。说起“泰顺斋”在此地几乎是家喻户晓。记者随机采访的多名口镇居民对于“泰顺斋”印象除了南肠和酱菜就是该企业生产酱油醋。可能是百年老店品牌影响力的使然到“泰顺斋”厂部直营店购买酱油醋一直是不少口镇百姓的消费习惯。记者在口镇公交车站附近采访了一位兜售布鞋的年轻商贩。据他介绍:“多年来我们家一直都吃“泰顺斋”产的酱油醋。过年过节也买他们香肠。”从该商贩口中记者还得知,“泰顺斋”厂部直营店生产销售的酱油醋也是5斤一桶,而且还零卖。口镇全成集团斜对面的一家饭店老板告诉记者““泰顺斋”酱油醋口感品质还可以,我们店从开业就用这厂的酱油醋。据我了解镇上的其他饭店为图便利好像都用“泰顺斋”的产品。”

  记者随后又询问了全成超市老板,据他介绍“泰顺斋”生产销售酱油醋的确有些年头了。

  在赶往“泰顺斋”厂区的路上记者又走访了数家超市。对于“泰顺斋”生产酱油醋的事情在他们那里都得到了证实。

  记者走到“泰顺斋”厂区墙外的招牌下,遇到一位身着工作服的口镇居民。记者上前打听得知,原来是位“泰顺斋”的工人。在与其攀谈过程中,记者知道了口镇南肠来历。再次了解到酱油是生产南肠比不可少的调味料。从南肠传到口镇起当地人就自酿酱油。对于记者提出的“泰顺斋”是否具备生产手续的疑问,该位工人并不知情。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记者在“泰顺斋”门口看到了生产设施也多少了解了该企业的生产流程。

  “这就是我们的酱油和醋,一鼓子五斤。你要多少啊?”记者走进“泰顺斋”厂部直营店。一眼就看到了和自己背包内一模一样的酱油醋产品,摆放在柜台显眼位置。再问价格酱油也是3块6一斤,醋2块一斤。环视该店四周记者看到柜台中间放着两口大缸。走近一看,两口缸里分别盛满了酱油醋。缸口的斑驳印记,似乎承载了百年老店的悠悠岁月。店员告诉记者,两口缸里的产品都零卖,主要照顾周边居民。听到记者想要代理他们的产品,该店员显得很兴奋立即喊来了一位自称姓朱的经理与记者见面。寒暄过后,朱经理称:“刘峰总经理和房公平副总都不在厂里。你想要代理什么产品?”记者:“我对你们的酱油醋很感兴趣。你们的包装都是这种小桶吗?我看你们网站上的包装很精致啊。”朱经理:“因为生产手续的关系。我们还没有生产精装产品的计划。”谈到“泰顺斋”生产酱油醋的时间。他具体说不上来但告诉记者为保证产品质量,他们一直自己生产酱油醋等调味品,部分用于生产。其余的对外销售。为证明他们的生产实力他还拿出了宣传彩页让记者参考。大体翻看了一下记者注意到彩页介绍酱油醋的内容照搬了企业官网的图片。产品特点是“天然晾晒,传统风味”。

  最后朱姓经理把总经理刘锋和副总房公平的名片递给记者,并一再提醒记者联系业务最好找房副总经理。记者看到两位负责人名片背面都印有泰顺斋经营范围酱油食醋赫然在列。离开“泰顺斋”记者多次登陆国家质监局山东省质监局查询有关“泰顺斋”调味品生产资质信息,结果都是“无相关记录”。

  采访期间记者曾遭电话威胁

  4月15日下午就记者“泰顺斋”涉嫌的无证生产问题。向莱芜市质监局莱城分局局长(下称莱芜分局)孟昭贵传真了一份采访提纲。其中开列了七个问题。一。莱城分局如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二。莱城分局食品生产监管机制如何运作?三,你局对泰顺斋这类老字号企业是如何监管?四,记者调查发现无证生产问题长期存在且十分明显你局因何不查处?五,收到采访函以后你局如何处理“泰顺斋”的问题?六,泰顺斋的问题上孟昭贵局长是否应当承担失职责任?七,暗访中记者发现莱城区另几家食品企业同样在无证生产此类问题在莱城区是否普遍?问题后面提示希望莱城分局三天之内将调查结果回复本报,落款之后留下联系方式。整个采访过程中,记者主要采访对象始终是莱城分局。“泰顺斋”方面并不知道记者的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但令记者不解的是4月16日下午一个自称“泰顺斋”总经理刘锋的人拨打记者手机,通话一开始就矢口否

  认他们无证生产的事实。他们的酱油醋都是从山东新泰的一家企

  业运来的。泰顺斋门店销售的桶装产品都是这家企业的产品记者问他何时购进,购货量,有无购销合同等细节该负责人避而不答。只是强调销售人员对记者讲的都是假话。记者反驳列举已经到该企业厂区暗访过发现“泰顺斋”从事生产酱油醋的事实以后。该负责人改口称他们只生产酱油从来不外卖根据山东省质监局文件规定自产自用的调味料不需要生产许可证,醋是从外地引进的。记者将购买到“泰顺斋”酱油醋的事实讲给他听。该负责人明显有些恼怒,声称他们是小企业如果记者要调查质监局的问题别拿他们说事。且他们企业的做法在当地同行业中很普遍,他们一家小企业承受不了媒体曝光。如果报道把“泰顺斋”搞垮了他一定能找到记者如何如何。最后还是要求本报不要关注泰顺斋的事情,记者未加思索断然拒绝。

  轻描淡写的采访回函

  挂断“泰顺斋”负责人的电话。记者立即拨通了莱城分局办公室的电话,要求电话采访该局主要领导核实最新掌握的一些情况,让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能提供电话号码。接听电话的程姓工作人员以记者的要求违反该局工作程序为由加以拒绝。无奈之下记者拨通了莱芜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的电话。记者问:“泰顺斋企业负责人反映莱芜同类企业无证生产的现象很普遍,是否属实?”该科工作人员:“别的地区我不清楚,但在莱芜市范围内不存在这样的事情。”

  4月17日下午记者收到了莱城分局的采访回函。该函介绍到“泰顺斋酱油生产主要资产自用没有食醋生产设备和设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办食函(2009)860号精神,用于自产自用的产品可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泰顺斋酱油的销售情况该局调查结论是“泰顺斋公司生产的酱油确实有过零星销售,主要是在春节期间对周边居民以散装的形式,但是自今年3月份我局召开食品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工作要求后,该公司就停止了酱油的对外销售。”记者从“泰顺斋”长勺北路直营店购买到产品的问题。该局解释为“4月14日下午,该公司长勺路销售店确曾将放在休息室内准备给邻居的2.5kg酱油、醋各一桶卖给了一位专门上门求购的顾客。”另外该局强调“经认真细致的调查并查看公司的进销货记录,该公司一直从新泰一家获证食品企业购买食醋及部分酱油对外销售。该公司售货员所称均系自己生产的,未加任何添加剂,以及公司宣传册上所称有自制成瓶酱油、醋均系不实之词,实为虚假宣传。”回函中没有所谓新泰企业名称

  Qs编号,进货记录大致情况等关键信息的只言片语以致记者无法核实质监局调查结论真伪。对于虚假宣传的处理意见是“严肃批评教育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有关食品生产许可监管机制问题,莱城分局回复称“我局始终要求以对消费者、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宣传、引导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道德企业,产合格产品,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倡导阳光质监、依法规范行政。

  4月18日记者就莱城分局“回函”中存在的疑点电话咨询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专家。听完记者情况介绍该会专家认为散装酱油醋利润空间很小销量很难保证,“泰顺斋”长途运输酱油醋用于零卖无利可图不大符合常理。对于莱城分局的处理意见专家也不认同。即使“泰顺斋”的行为仅限于虚假宣传莱城分局应当将案件移交给当地工商部门,质监局“批评教育”有越俎代庖之嫌。

  截止记者发稿“泰顺斋”官网上有关酱油醋的生产信息未做任何改动。为进一步厘清事实真相记者于4月18日下午再次赶赴莱芜追踪调查。详细内容请读者留意本报后续报道!

  无证生产绝非个案

  在调查“泰顺斋”相关问题的过程中。记者走访后发现莱芜另几家食品企业同样存在无证生产问题。其所其售商品随处可见。难以想象莱城分局是如何监管这些企业生产活动的。

  其中一家名为莱芜雪湖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雪湖公司)的企业。在莱芜闹市区就开了四家销售门店。但该公司并未取得生产资质生产活动只能通过委托加工。记者购买的雪湖杂粮包装上委托加工企业,是赤峰市红山区井峪粮食加工厂Qs编号150401040075记者在国家质监局和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都未查询到真假难辨。包装上的产品介绍“莱芜特产雪野杂粮选自国家4a级雪湖旅游开发区深山老裕系天然无公害健康食品。”经记者向井峪粮食加工厂负责人求证发现并不属实。该厂负责人告诉记者雪湖食品有限公司的经销杂粮都是他们企业生产的赤峰粮食。记者曾问他杂粮包装上为何不标注生产日期。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那是雪湖公司自己偷换的包装和他们没关系。

  该企业经销的银耳,黑木耳,香菇等山珍食品包装上的委托加工企业是杭州千岛湖永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记者向该企业负责人核实才得知雪湖公司只是借用千岛湖公司名称及Qs编号类似于贴牌行为。生产加工都由雪湖公司自己完成。雪湖公司的部分鱼类产品也“如法炮制”。

  有关莱芜莱城质监局:为谁撑起“保护伞”?的问题本报将做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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