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一:北大资源为何要签订代持协解决短期借款?
北大医药公告“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回复”(下称《回复》)中提到“保证金支付期间,政泉控股表示公司目前资金紧张,无法支付保证金,但即将获得一笔巨额贷款,所以请求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协助短期借款,支付股权转让保证金”,翻开公告,非常明确,所谓的保证金支付期间是2013年6月4~8日,而代持协议签订的时间是2013年6月7日(该代持协议签订当天,经手北大医药董事长董事长等人,记者了解到,已经证监会稽查局核实),真如《回复》所言,政泉控股请求方正集团短期借款支付保证金,为什么签的是代持协议,而不是借款合同?
疑问二:北大资源为何要犯如此明显的时间逻辑错误?
2013年6月7日签订代持协议,2013年8月28日,北大医药公告了教育部转发的财政部正式批文在后,这个时间先后逻辑很容易证伪,但《回复》却故意犯了这么个明显逻辑错误,“鉴于当时股份转让已经获得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如政泉控股放弃受让,直接导致减持项目失败,影响市场对北大医药的信心,进而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损害北大医药及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再三权衡利弊,我司协调资金,支持政泉控股完成了股份受让。”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避内幕交易的重,就代持信息披露不是的轻?
疑问三:深圳康隆和成都华鼎扮演了什么角色?
无论是代持还是被代持,深圳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成都市华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了1.1亿元的代持保证金和1.05亿元的股票质押偿还资金,这两个李友的外围公司在这场“代持门”和“被代持门”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为什么北大医药又非常配合的不刨根问底并公告?
其实,北大资源从不承认有代持到承认被代持,就像卖淫被举报否认说是被强奸,这是公然侮辱公众的智慧,我想堂堂名校北大校办企业,不至于犯如此低级错误,唯一能解析的是,因为代持协议的存在,证监会稽查的最后结论必然是回归事实,无法推脱,方正集团团队的高智商这会得到充分体现,代持涉及的信披问题相对内幕交易,孰重孰轻,毋庸置疑,因此,故意演了这么一出“卖淫被强奸”的“被代持”之说,目的就是要避重就轻,故意转移公众注意力,纠缠于这个明显逻辑漏洞的“被代持”。
此外,既然证监会稽查局已立案调查,且调查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北大医药11月21日非常配合方正集团的演了一出被代持并复牌,而紧接着11月22日,公告“2014年11月2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鉴于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止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北大医药这么着急赶在证监会中止重组之前一天复牌,时点如此精准,难道又是巧合,难道又是被复牌?不仅如此,赶在证监会中止重组前一天,公告大股东增持,导致股价大涨,创历史最大交易量,赤裸裸的愚弄广大投资者,这难道还不算操纵股市?这是对中国法律的公然挑战!希望监管部门能加快稽查进度,尽快解开背后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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