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落实两项党内法规“三到位”
2018-04-10 08:5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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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春落实两项党内法规“三到位”

本报讯(记者孙春艳 通讯员张环宇)今年以来,长春市委组织部结合常态化干部监督检查,加大了对个报抽查核实处理、因私出国(境)审批、裸官清查、违规在企业兼职清理等工作的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中的前置把关作用,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使两项法规做到“三到位”。

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出现因个报查核不力导致带病提拔的地区或部门,对党委(党组)和“一把手”倒查追责。落实组织部门抓落实责任,对于个报查核比对结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查清查透的,或者存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查核实情的,既要追究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具体工作人员责任。落实查核工作成员单位责任,要求公安局、房地局、工商局等查核联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查核人员,出现漏查、错查信息要追究分管领导和查核人员责任。同时,定期开展个报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

培训辅导到位。结合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强化“一把手”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全市个报工作人员抽查核实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详解两项法规,实现全市个报认定处理一盘棋。把两项法规学习纳入党校培训计划,邀请组织部门有关专家和领导讲政策、讲要求、讲案例,使干部思想上真重视、行为上守规矩。

督导检查到位。3月份以来,结合2016年以来选人用人过程中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情况,长春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一次专项调研检查,规范基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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