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1日,河北秦皇岛市昌黎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汝金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4月11日,汝金刚不让杏树园村刘淑娟家修建院墙,强拿硬要刘淑娟家的石头,在两人争抢过程中,刘淑娟倒地受伤。其后,汝金刚多次搬走刘淑娟家准备修建院墙的石头、树枝,并将隔道用的铁栅栏破坏。
“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首先,刘淑娟是自己坐地上并抱着我丈夫大腿,其次,我丈夫并没有多次拿走树枝,而且只是把固定铁栅栏的软铁丝掐掉,并没有毁坏铁栅栏。这些刘淑娟家监控都有拍到。况且这件事起因是刘淑娟家霸占公共土地资源,强行占用公共道路圈起来不让村民通过引发的!”提起这个,汝金刚妻子杜女士一肚子苦水无处诉说。
根据杜女士的说法,这场占地纠纷由来已久,还得从3年前说起。
2019年的一天,在秦皇岛上班的杜女士接到父亲电话,得知父亲被打,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连夜赶到昌黎县医院,杜女士看到70岁的父亲伤势不轻,不仅脸部、颈部有多处抓伤,肋骨也被打折了,造成左侧肋骨骨裂。
打人者是邻居曾兆明,正是刘淑娟的丈夫。原来曾兆明一家想在村民走了40多年的公共道路上砌墙圈为己有,杜父与之理论,遭到对方殴打。此后,曾兆明一家不依不饶,将石头、树枝等杂物堆在道路中间,不让车辆和村民通过。期间,杜父多次找村干部协调,又一次次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均未能解决。
杜女士说,78年获批宅基地后,邻居王某某和父亲相继将房屋建成,两人又一起在屋旁修了一条路,至今已有40多年。而曾兆明家的宅基地原本是自家的自留地,按照规定不能建房。因曾兆明家与村干部沾亲带故,村干部劝说父亲将自留地让出,给曾兆明盖房。考虑到可以解决当时曾兆明家挑水困难问题,善良朴实的父亲同意了。经村干部确定房基地边界,曾兆明家盖房后,后墙皮留2米,2米以外有2米半的道,只是当时没留字据。2018年6月14日,曾兆明突然带人在这条道路上砌了一道水泥墙。父亲和邻居上前理论,曾兆明却说这是他家后院,人车不能行走。
“走了40年的路,怎么突然就变成他家后院了?”杜女士说,因杏树园村这几年发展很快,房价在涨,曾兆明想把他家扩建成自家小院,曾数次找父亲商量,要修一道门,给父亲一把钥匙,但父亲没有答应,因为附近好几户邻居都要从此路经过。
包括杜家在内,附近几户村民均以种花为生,经常要用车辆运送泥土、花盆等,而只有这一条路可供车辆通过。在曾兆明将路堵上后,这些村民只能绕道一条仅1米宽的小胡同,用小推车一车车运送,费时又费力。
杜女士说,一次次申诉被拒之门外后,2020年5月18日父亲在痛苦和抑郁中去世了。她子承父业后,才知道病痛缠身的父亲生前一次次推着小车运送沙土、花盆有多么的辛苦,而父亲原本不必承受这些。
今年年初,杜女士与丈夫喜结连理,看着妻子因道路被堵付出多倍的辛苦,难以忍受的汝金刚将堵路的石头、树枝等杂物搬到了自家花窖里,并用手锯把挡路的榆树锯掉,其后民警到达现场调解。
杜女士说,第一次调解时,村长称这块地显示为空地,即使打官司也赢不了。第二次就改口称这块空地已经划到曾兆明家的房本里了,明显袒护曾兆明一家。她多次要求对方出示证明土地归属的相关文件,均遭到拒绝。警方则多次传唤丈夫去派出所做笔录,期间更暗示曾兆明一家在执法部门有关系。一直到6月11日,民警告知给丈夫汝金刚定了寻衅滋事罪。
“办案民警一直说领导很重视这件事,却从不解决占地问题。我想问问,是重视这件事,还是重视曾兆明一家?”杜女士和丈夫质疑办案民警借刑事案件插手民事纠纷。
就在被处罚前不久,因砌墙需要运入大量沙子、水泥和砖块,汝金刚找曾兆明协商道路问题,对方仍坚持不让人车通过。几日后,曾兆明就在墙头新装了3个摄像头,对着杜女士家的方向,杜女士和丈夫认为此举严重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要求曾兆明一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拆除对准她家室外的全部监控,遭到拒绝。
寻衅滋事一般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而纵观本案,事出有因,明显不符合寻衅滋事“无事生非”的本质特征。强占道路的村民相安无事,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村民反而受到处罚,不能仅因维权行为存在瑕疵或不当,就将其作为犯罪处理。
如今,求告无门的杜女士一家,只能求助媒体关注报道,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还百姓一个公平正义。